引用 烟草总局卷烟包装标识规定遭质疑

戒烟戒毒   2008-10-04 08:07   阅读32   评论15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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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0-04 03:14:48 来源: 新京报(北京) 网友评论 87 条 点击查看

  •   核心提示:国家烟草专卖总局日前下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和规定》被指未要求烟盒明确传达“吸烟有害健康”的警示信息,控烟联合组织“新探”会同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建议该规定应停止实施。

国内某品牌香烟包装盒上的警示语。(资料图)

国外某品牌香烟包装盒上的警示语非常醒目(资料图)

新京报10月4日报道 昨日,控烟联合组织“新探”会同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拟定致中国政府高层官员的一封信,称国家烟草专卖总局日前下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和规定》,未要求烟盒明确传达“吸烟有害健康”的警示信息,应停止实施。

相关规定计划明年施行

国家烟草专卖总局的卷烟包装标识和规定计划于明年1月1日施行。这一天,也是中国政府承诺全球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的履行日。承诺包括:用清晰、醒目的健康警示语或图片,告知吸烟者“烟草使用的有害后果”,警示标识占据烟盒可见部分50%以上。

据介绍,联名信正在征集更多控烟人士的意见和签名,同时收集知名卷烟在国内外的迥异烟盒包装,于近日一并寄给国家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。

联名信称部分警语笼统含糊

联名信总结了新规定中,与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基本精神相违背的7点表现,包括警语笼统含糊,不能明确告知使用烟草的严重有害后果;警语字体偏小等。

联名信建议:由工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主导,组织医疗卫生等专家,按照控烟履约精神,规定新的烟草制品包装警示标识要求,烟草公司不得参与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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